中国生态农业学报(中英文)  2020, Vol. 28 Issue (9): 1285-1293  DOI: 10.13930/j.cnki.cjea.20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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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闵庆文.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研究的优先领域、问题与对策[J]. 中国生态农业学报(中英文), 2020, 28(9): 1285-1293. DOI: 10.13930/j.cnki.cjea.200493
MIN Q W. Research prioritie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and their conservation[J]. Chinese Journal of Eco-Agriculture, 2020, 28(9): 1285-1293. DOI: 10.13930/j.cnki.cjea.200493

基金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17YFC0506404)、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合作项目(12200020)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项目(09205006)资助

作者简介

闵庆文, 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农业与农业文化遗产等。E-mail:minqw@igsnrr.ac.cn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20-06-24
接受日期:2020-07-02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研究的优先领域、问题与对策*
闵庆文1,2     
1.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北京 100101;
2. 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 100049
摘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在经济、生态、技术、文化与景观等方面具有显著特征,并在农业与农村历史演进与可持续发展中具有重要价值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和中国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截至2020年6月底,FAO已经认定了62个项目,分布在22个国家;农业农村部已经发布了5批118个项目,分布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与此同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不同专业领域的学者们的关注,并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与内涵、特征与价值、申报与管理、保护与发展等方面开展了研究,逐步形成了一个具有显著交叉特征的新的学科领域。本文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内涵与特点出发,提出当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12个优先领域;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求出发,提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20个优先领域。结合过去15年来从事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研究与实践的体会,分析了当前研究中存在的3个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动态保护    优先研究领域    问题与对策    
Research prioritie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and their conservation*
MIN Qingwen1,2     
1. Institute of Geographic Sciences and Natural Resources Research,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101, China;
2.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049, China
Abstract: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IAH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including 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GIAHS) designated by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 and China Nation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China-NIAHS) designated by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ARA), refer to the traditional agricultural systems with unique characteristics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ecosystem services, indigenous knowledge, folk cultures, and landscapes and/or seascapes, and having important significances in historical evolu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 As of June, 2020, FAO has certificated 62 GIAHS sites from 22 countries and MARA has released five batches of 118 China-NIAHS sites which distribute in 28 provinces, municipalities and autonomous regions. At the same time, IAHS and their conservation have caus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from scholars in different fields. Based on the researches focusing on some important fields such as concept and connotation, features and values, application and management,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and so forth, a new cross-discipline is emerging. In this paper, 12 research priorities on IAHS concept,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20 research priorities on IAHS conservation were put forwarded. At last, based on the experiences enrolled in the field, the author discussed thre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IAHS research: "interpreting without real understanding" causing the neglect of the main connotation; "mountain-stronghold mentality" separating the research team; and "eager for quick success and quick profit" weakening the long-term research. To cope with these problems, some suggestions are advanced: Firstly, to clarify the concept, connotation and subject orientation of IAHS, and recognize its' systemic, compound, and living features for improvement of disciplines and research paradigm of IAHS. Secondly, to establish an academic community for IAHS research and conservation of experts from multiple disciplines, such as ecological, social,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sciences so as to provide solid S & T support for IAHS conservation. Thirdly, to encourage the comprehensive research of IAHS through setting the National Key R & D Program and long-term collaboration among institutions and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so as to gradually establish IAHS research network.
Keywords: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IAHS)    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GIAHS)    China Nation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China-NIAHS)    Dynamic conservation    Research prioritie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世界各地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 创造并发展了许多历史悠久并不断演化、特色鲜明且类型多样、生态与经济高度统一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 这些系统融食物与生计安全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环境友好的生产技术、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独特优美的生态与文化景观于一体, 适应了当地的自然生态条件, 保护了农业生物多样性, 深刻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进化, 持续不断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产品与服务, 保障了当地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 既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与景观价值, 又具有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特别是对于促进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2002年, 为了应对农业发展中所面临的自然资源利用过度、生物多样性丧失、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水土环境污染、传统农业技术与知识体系与农耕文化丧失等问题,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联合其他有关国际组织提出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最初为Globally-Important Ingenious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后改为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简写为GIAHS)的概念和保护倡议, 目的就是建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有关的景观、生物多样性、知识和文化保护体系, 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与保护, 使之成为可持续管理的基础[2]。自此之后, 一项新的遗产类型产生了, 并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6月底, FAO已经认定了62个项目, 分布在22个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 也先后开展了国家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与此同时,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不同专业领域的学者们的关注, 并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与内涵、特征与价值、申报与管理、保护与发展等方面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逐步形成了一个具有显著交叉特征的新的学科领域。

从一些有关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及相关研究进展的回顾性文章[3-11]可以明显看出, 尽管关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 但与保护实践相比, 相关研究相对滞后, 对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与内涵甚至还存在不同的看法, 难以满足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的需求, 这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中表现得很明显[12]。如果从科学研究角度来看[13],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尚未形成其自身的范式, 而只是一个颇具发展潜力的学科生长点。

关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研究的重点或优先领域, 在有关文献中尚无较为明确的系统性阐述。在笔者参加的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科学咨询小组(Scientific Advisory Group, SAG)2017年的一次会议上也曾经进行讨论, 但没有形成正式的文件。当时确定的研究重点为: GIAHS对FAO战略目标(strategic objectives, SO)的贡献、GIAHS对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的贡献、国家水平上GIAHS动态保护规划与实施、GIAHS与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的比较、GIAHS与世界遗产及其他国际计划的关系、GIAHS网络化建设与系统化管理、GIAHS监测评估体系的建立和GIAHS动态保护成功经验与典型模式总结。

笔者有幸在李文华院士的带领下自2005年开始参与这一工作并持续至今, 见证并亲身经历了这一事业的发展过程且对其中的各种缘由有所了解, 有机会认识了FAO和有关国家政府部门的官员、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大多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管理人员和居民以及一批热心于该项事业的社会人士。15年的研究与实践慢慢体会到, 作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对象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研究, 目的是揭示这一类特殊农业生产系统形成与演变规律、结构与功能特征及多方面价值; 二是对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 目的是探索这一类特殊遗产保护的理论、方法与应用。本文拟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内涵与特点以及当前发掘与保护的科学研究需求出发, 结合过去15年来从事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研究与实践的体会, 尝试提出当下若干优先研究领域, 剖析当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以希望引起有关研究人员的关注。

1 基于概念与特点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研究的优先领域 1.1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与特点

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2015年颁布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中明确定义,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指我国人民在与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世代传承并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的农业生产系统, 包括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和由农业部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14]

关于GIAHS, 最初是由Koohafkan先生于2002年8月在FAO的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来的, 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 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他进一步阐释认为, GIAHS是农、林、牧、渔复合系统, 是植物、动物、人类与景观在特殊环境下共同适应与共同进化所形成的, 是通过高度适应的社会与文化实践和机制进行管理的, 为当地居民提供了食物与生计安全保障和社会、文化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在地区、国家和国际水平上对于人类发展面临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而且由于快速的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面临着消失的风险[1, 15]。为了评定的需要, 进一步制定了标准[16]

1.2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特点

与一般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及人们常说的传统农业相比,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有其自身的特点, 主要表现在8个方面[17-18]:

一是活态性, 即这类遗产是有人参与、至今仍在使用而且具有较强的生产与生态功能的农业生产系统, 其直接的农产品和间接的生态与文化服务依然是农民生计保障和乡村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是动态性, 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以及为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这类遗产会表现出系统稳定基础上的结构与功能的调整。

三是适应性, 即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 这类遗产会在系统稳定基础上发生协同进化, 充分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存智慧。

四是复合性, 即这类遗产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传统农业知识和技术, 还包括那些历史悠久、结构合理的传统农业景观以及独特的农业生物资源与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体现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合特点。

五是战略性, 这类遗产对于应对全球化和全球变化带来的影响、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以及有效缓解贫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六是多功能性, 即这类遗产具有食品保障、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多种功能。

七是可持续性, 主要体现在这类遗产对于极端自然条件的适应、居民生计安全的维持和社区和谐发展的促进作用。

八是濒危性, 即由于政策与技术原因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所造成的系统不可逆变化, 表现为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和丧失、传统农业技术和知识体系的消失以及农业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

1.3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基本结构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不仅是一类社会-生态-生产景观[19]或社会-生态景观[1]并具有复杂的自适应性[5], 更为重要的是还因其历史起源与演变特征而成为一类特殊的遗产, 是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于一身的复合性遗产和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17], 简言之, 就是包括农业经济子系统(包括农林牧渔各业产业结构、投入产出、农民收入等)、乡村自然子系统(包括水土气生等农业自然资源及其管理、农业及相关生物多样性、水土气环境质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乡村生态景观等)、乡村社会子系统(包括乡村聚落、乡村治理、民俗文化、宗教信仰等)、农业技术子系统(包括物种繁育、农田管理、产品储藏、产品加工、灾害防控等技术与传统知识)、农业历史子系统(包括重要物种资源、技术与文化等的历史起源与演变)“五位一体”的结构(图 1)。

图 1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五位一体”结构 Fig. 1 "Five-in-One" structure of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显然,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就是具有重要价值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不是指物种、技术、文化、工具等单一要素, 而是由这些要素组成的“复合性”农业生产系统; 不是指某个历史时期农业生产创造的物质或非物质形式的遗存, 而是依然具有生产功能的“活态性”农业生产系统; 不是完全呈现某个历史时期原真性状态的一般性文物, 而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自然条件变化而不断演变的“动态性”农业生产系统; 不是为着某种需要进行的现时性建造, 而是历经长期发展而核心价值没有或很少改变的“历史性”农业生产系统; 不是常遭人诟病、需要改造的一般的传统农业, 而是蕴含人类生态智慧、对当今与未来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典范性”传统农业生产系统。

1.4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研究的若干优先领域

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这一特殊遗产类型和典型传统生态农业为研究对象, 应当重点回答“是什么” “为什么”与“怎么样”等3个关键问题。据此, 可以确定以下12个优先研究领域: 1)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阐释与类型划分; 2)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起源及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 3)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经济、生态、技术、文化与景观特征; 4)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结构、过程与功能; 5)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要素关联性与关键要素识别; 6)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稳定性、恢复力与可持续性; 7)极端(自然与人为)条件下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自适应性及阈值; 8)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濒危性与胁迫因素; 9)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演变与驱动因素; 10)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异与影响因素; 11)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 12)全球变化与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演变趋势。

2 基于需求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优先领域 2.1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主要问题

尽管在农业考古与农业历史、乡村社会与民俗文化、农业生态与生态农业、农村经济与乡村发展等领域, 已经就农业起源与传播、传统生态农业技术与模式、农业生物多样性与相关传统知识、乡村社会治理与文化自觉、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等开展了许多研究, 但以GIAHS或China-NIAHS为明确研究对象的研究工作是与其发掘和保护密切相关的, 甚至可以说是“任务带学科”的一个典型代表。当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是包括普查、申报与认定等在内的发掘工作。我国在2016年开展了首次全国性农业文化遗产普查, 并于当年底发布了408项具有潜在保护价值的农业文化遗产[20](图 2), 但由于时间短、任务重, 加上许多地方的管理人员和专家对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理解不充分, 许多应当登记的项目并没有登记, 发布的数量远远不能反映实际存在的情况, 其成效远远不能与农作物品种资源普查、文物普查等相比。而比较而言, 我国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与认定工作方面进展更好。自2005年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FAO列为首批GIAHS保护项目以来, 我国已有15个项目被列入GIAHS保护名录, 数量位居各国之首。自2012年原农业部启动China-NIAHS发掘工作以来, 已经发布了5批118个项目, 分布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图 3)。但需要注意的是, 在GIAHS申报方面, 相比于日本(自2011年开始已成功申报11项)、韩国(自2014年开始已成功申报5项)、西班牙(自2017年开始已成功申报4项)等国家, 我们的优势已经并不十分明显。从图 2图 3可以明显看出, 遗产地的地域分布差异很大, 而且相对于我国农业古国和农业大国的地位以及各地申报的积极性而言, 无论是GIAHS还是China-NIAHS, 申报与认定工作均有很大潜力。

图 2 2016年农业文化遗产普查结果 Fig. 2 Census result of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in 2016 in China
图 3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的区域分布 Fig. 3 Provincial distribution of 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GIAHS) sites and China Nation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China-NIAHS) sites in China

二是包括指导、监测与评估等在内的管理工作。为了对我国的GIAHS项目进行指导, 2010年还在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GEF)项目执行期间就聘请了专家委员会(2011年FAO正式成立了GIAHS项目指导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 后来为了适应GEF项目结束后工作的变化, 2014年1月原农业部成立了“农业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FAO于2015年底成立了GIAHS科学咨询小组)。为了对China-NIAHS发掘与保护提供技术指导, 原农业部于2014年3月成立了“农业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2014年开始, 原农业部国际合作司还建立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工作交流会”机制, 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对监测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管理系统进行了研究和开发, 目前已经进入业务化阶段。2020年,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开展China-NIAHS第三方评估工作。应当说, 这方面工作我国走在前列, 但与已经相对较为成熟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管理工作相比, 依然处于起步阶段。此外, 尽管2015年8月原农业部就已经颁布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 但还缺乏相应实施细则的跟进, 而且其层级也较低。

三是包括传承、利用与发展等在内的保护工作。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类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具有多功能特征的复杂系统, 涉及部门多、范围广, 既不可能像自然与文化遗产那样实施严格的保护, 也不可能像非物质文化遗产那样设立“传承人”, 更不可能仅仅通过文字或影像记录及多媒体展示等方式实施保护与传承。秉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 各遗产地通过努力, 探索出了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品牌打造推动特色农产品发展和通过拓展农业功能实现农业、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等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的动态保护模式, 培养了一批遗产保护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的带头人、示范农户以及合作社和企业, 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 并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比如:不重视品牌的打造和维护, 而使全球/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这一具有潜在价值的地域性品牌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 忽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生产性功能、发展是最好的保护的基本道理, 而经常将保护与发展对立起来; 过度重视短期效益和门票经济而大力发展遗产地旅游, 而忽视了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当地居民作为遗产真正拥有者和主要保护者的积极性; 忽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 简单地将其理解为农业或文化问题, 造成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利用与发展中的部门之间协作不够。

四是包括推广、交流与合作等在内的示范工作。作为GIAHS保护倡议的最早响应者和积极参加者, 我们深刻认识到作为示范国家、示范项目的责任与义务, 开展了大量工作并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在做好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的基础上, 注重稻鱼共生这一生态农业模式的发展与推广并形成了作为适应不同地区的稻渔综合种养技术体系; 注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和保护理念的推广, 使我国的GIAHS项目数量达到15个而位居世界第一, 并形成了China-NIAHS—中国的GIAHS预备名单—GIAHS的完整体系; 利用农产品交易会、主题展览、学术交流、科普宣传、专题讲座以及融合媒体等多种方式, 提高了全社会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和保护理念的认知; 利用“南南合作”等重要平台, 加强与FAO的合作并推进GIAHS成为国际性计划; 通过政府间、民间、学术界交流等多种方式, 推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双边与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重要交流平台的建立, 宣介中国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努力和经验, 为世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但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方面还不够, 与日本各遗产地有公共标识和统一的遗产保护促进会等相比有很大差距, 在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融于“一带一路”等重大倡议、发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履行国际公约等方面的作用尚有很大潜力。

2.2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若干优先领域

“科技支撑”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中具有重要作用[8]。对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应当围绕回答“为什么保护” “保护什么” “如何保护” “谁来保护”和“如何评价保护效果”等5个关键问题。据此, 确定以下20个优先研究领域: 1)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振兴战略; 2)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3)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4)农业文化遗产普查方法与保护重点的确定; 5)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与申报书和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 6)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关键要素的识别与保护方法; 7)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核心区域的划定与保护方法; 8)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融合与政策设计; 9)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建设与管理体系; 10)基于生态与文化价值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补偿机制; 11)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品牌建设的理论与方法; 12)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特色、生态与功能性农产品发展; 13)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资源产业发展; 14)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潜力与可持续旅游发展; 15)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文化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16)以融合发展为核心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产业促进机制; 17)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多方参与和利益分享机制; 18)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监测体系构建与保护效果评估方法; 19)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重大国际合作战略; 20)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重要国际公约。

3 当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研究中的问题与对策 3.1 当前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研究中的主要问题

一是概念上的“望文生义”造成农业文化遗产主要内涵的忽视。关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内涵及保护工作已有一些文献介绍[2, 17, 21-24], 但因为学科背景和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了解等多种原因, 包括一些专家学者在内的许多人依然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不甚了解, 仅从字面进行理解, 或者过分强调“文化”而忽视了农业生产这一根本属性, 或者过分强调“遗产”而忽视了其固有的“系统性”特征, 也自然淡化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也正是这种认识上的误区, 造成了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中出现了一些地方只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某个要素为重点的申报。值得注意的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2年在其世界遗产体系中增加了“文化景观”这一类别(亦有专家认为文化景观依然属于文化遗产而并非一个独立的类型), 其中就有6项也被FAO认定为GIAHS项目, 我国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就是其中之一。需要指出的是, 我国的55项世界遗产中有5项属于文化景观, 但除了哈尼梯田以外, 江西庐山、山西五台山、浙江杭州西湖、广西花山岩画均与农耕文化距离较远。因此, 对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这一新的遗产类型, 不仅涉及农业历史与农业考古, 还与农业生态、农业经济、农耕文化、乡村治理、乡村景观、资源管理、区域发展等领域密切相关, FAO专家评审时关注最多的并不是历史起源, 而是农业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传统技术与知识体系、农业文化与社会组织体系、土地利用与景观特征以及对于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意义等方面。

二是团队上的“山头主义”造成农业文化遗产研究队伍的分离。源自西方的科学体系及其学科划分对于科学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也带来了现实具体问题解决时的困惑。学院式的研究过于注重所谓的“学理”与学科体系的构建, 往往难以解决跨学科问题。而且由于多种原因, 即使是在一个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内部, 也似乎存在着不同学科专业、不同学术带头人的“山头”, 很难真正实现不同学科专家的真正融合, 难以实施多学科综合研究工作。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自GIAHS项目起步, 已经成为FAO、中国农业农村部以及许多国家农业农村部门的业务化工作, 面对的是留存于生态脆弱、经济落后、文化丰厚地区的特殊“遗产”, 需要同时解决的是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等多重问题, 需要的是来自多学科而非某个单一学科的支撑。

三是工作上的“急功近利”造成农业文化遗产长期研究的弱化。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成功申报是能够显示政绩的工作, 也因此更加受到一些地方领导的重视, 而申报之后的保护、利用、传承、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加上监督评估、绩效考核等工作相对滞后而并未引起关注。与之相应的, 一些科研团队关注的往往也是申报文本和保护规划编制的短期服务, 不仅因为调研不深入而弱化了必要的基础性研究, 甚至出现文本编写上简单模仿等问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一个“天然实验室”, 蕴含着丰富的生物、技术与文化“基因”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Koohafkan先生甚至将其称为通向未来的“护照”[1], 有很多科学问题值得研究。一些团队在云南红河、浙江青田、福建福州等地对稻作梯田、稻鱼共生、茉莉花种植的长期研究, 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并产生了很好的国际影响就是例证。同时,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也需要技术团队的长期跟踪。虽然在一些遗产地已经建立了诸如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合研究中心等, 但尚未形成稳定投入的长期运行机制。

3.2 进一步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研究的几点建议

一是准确把握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内涵与学科定位。无论研究者的背景是什么, 也无论从事哪方面的研究工作, 都应当准确把握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与内涵, 牢固树立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系统性、复合性等基本特征的认识。在此基础上, 充分认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应用基础学科特点和交叉学科特点, 充分吸纳农业历史、农业生态、农业经济、乡村社会、农业民俗、文化地理、农业政策、资源管理、区域发展以及自然遗产、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乡村景观、乡村旅游、文创产业、生物产业、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 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学科体系与研究范式。

二是努力建立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研究的学术共同体。无论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科学咨询小组还是中国农业农村部全球/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 其成员都来自于不同专业, 这不仅有助于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也有助于建立跨越自然、社会、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的学术共同体。2013年成立的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会(ERAHS)、2014年成立的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 吸纳了来自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相关专业专家以及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人员、遗产保护实践者以及其他热心该项事业的社会人士的参与, 组织的年会已经分别成为东亚地区和中国国内参与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学术交流平台。应当进一步探索与农业历史学会、中国生态学学会农业生态专业委员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生态农业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 以及《中国生态农业学报(中英文)》《中国农史》《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古今农业》等学术期刊的合作机制。

三是积极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综合研究。在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以及国际合作项目、农业农村部相关项目和地方委托项目的支持下, 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围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南京农业大学等招收了相关研究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呼吁有关部门在重大或重点研究计划中设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研究项目, 鼓励组成跨学科研究团队开展综合研究。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管理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通过工作站、联合研究中心等多种方式, 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建设成为长期综合性研究基地, 逐步建立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网络。通过研究基地的建立和长期稳定的合作, 不仅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也为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学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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